焦和平简历
焦和平,男,汉族,出生于1974年8月11日,陕西长安人,中共党员,西北政法大学《法律科学》杂志编辑,经济法学院(知识产权学院)副教授,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博士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,全国第四批“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”,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和知识产权法。兼任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,陕西省期刊研究会版权工作委员会主任,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咨询专家,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西安影视版权仲裁中心仲裁员兼咨询专家,《仲裁案例评论》特约撰稿人,西安市长安区政协委员,西安市长安区政法委法律咨询员、西安市长安区纪委行风廉政监督员,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咨询专家等。
近年来在《法律科学》、《法学论坛》、《法学杂志》、《知识产权》、《交大法学》等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,其中“三网融合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构”一文被《中国版权年鉴(2014)》、《西南知识产权评论》全文转载,“法学方法论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”一文被收入《法学教育研究(1-10卷)》精选本。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课题、中国法学会课题、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、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、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项目、西安社科规划项目16项。获得奖励有:《知识产服务业在陕西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对策》一文2012年获陕西省法学会二等奖;《三网融合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构》一文2013年获陕西省法学会一等奖;《“机械表演权”的法源澄清与立法完善》2014年获陕西省法学会一等奖;2013年主持的课题《陕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》获陕西省政府张道宏副省长批示并被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采纳应用,2013年主持的课题《陕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》2014年获陕西省法学会“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优秀实例奖”。2001 年被西安市委授予“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;2002 年被西安市团委授予“青年工作能手”称号; 2005年获西安市第十一届“十大杰出青年”提名。